入園條件1.指我國公派或自費出國留學一年以上并于近期回國,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
(1)在國外取得學士及以上學位;
(2)出國前已具有中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務;
(3)出國前已獲得博士學位,出國進行博士后研究或進修;
(4)在海外國際知名企業或中國知名企業海外機構工作一年及以上的各類人才;
(5)在海外定居一年以上且取得本科以上學位的外籍人才。
2.海外人才是企業的法定代表人;
3.海外人才注冊的企業地址須在人大園區內;
4.企業注冊資本中實繳現金不低于50萬元(含)人民幣,留學生或其留學人員創業團隊實繳現金不低于30萬元(含)人民幣;實繳注冊資本在人民幣100萬元以上的企業,法定代表人占股不低于30%;
5.申請入園的海外人才應是企業創辦者或技術牽頭人,其技術在國內或國際具有領先水平;
6.申請入園的企業應屬文化創意、高新科技領域;
7.所申請入園的項目應產權明晰,有較好的市場前景,項目技術領域符合北京市重點發展和重點支持的產業方向;
8.申請入園的海外人才每年在園區內工作的時間不低于60個工作日。
9.若申請項目為已注冊成立的企業,入園前成立時間不超過1年。
入園材料
一、申請人應提交的資料
1.入園申請表(通過http://www.cyruc.com/線上提交);
2.海外人才的身份證、護照或綠卡的原件及復印件;
3.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留學人員學歷學位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駐外使領館開具的《留學回國人員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如有請提供);
4.海外人才的畢業證書、學位證書或職稱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5.商業計劃書或項目可行性報告;
6.項目產權證明、專利證書、技術鑒定證明或完整的技術資料(如有,應提供)。
注:以上材料均需一式兩份。
二、若為已注冊成立的企業,除提交上述資料外,還應提供:
1.企業營業執照復印件;
2.自主技術、知識產權或專利證明復印件(如有,應提供);
3.公司章程復印件;
4.驗資報告復印件;
5.企業財務報表(上一年度及近三個月)復印件;
6.其他有關材料:如軟件著作權證書、企業資質、成果鑒定書等(如有,應提供)。
入園流程
說明:
1.面談和評審環節需要由海外人才本人參與,不可由其它團隊成員替代;
2.海外人才項目可根據項目評審結果選定辦公場地(文化/興發獨立辦公室,或者工位);
3.選定辦公場地的時間在簽訂合同之前均可。簽訂合同之后按照合同標明的房間入駐。
聯系電話:010-82509532/62514010
郵 箱:cspruc@ruc.edu.cn
地 址:中關村大街45號興發大廈1010
